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和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起止点由防城湾外海至企沙港区赤沙2号泊位港池北端,航道总长度约23.1km。本航道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乘潮保证率90%,并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多年平均潮位下双向通航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2.3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08月31日至2028年08月15日,共10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监理对应的施工内容为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全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监理I标段负责桩号K17+050~K23+000(施工I标段、Ⅱ标段),航道里程长5.9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施工监理Ⅱ标段负责桩号K0+000~K17+050(施工Ⅲ标段、Ⅳ标段),航道里程长17.0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以及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2)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阶段)为36个月,疏浚工程、水下炸礁不设缺陷责任期,其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建设30万吨级进港航道,航道总长度约23.1km。2.2招标范围: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1)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含地勘浅剖);(2)编制航道数学模型报告、船舶操纵模拟试验、通航能力仿真分析报告,以上报告须通过专家审查;(3)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取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编制内容符合现行《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4)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取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编制内容符合现行《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以及助导航专项设计、雷达站专项设计等涉及的全部评审等工作。(5)编制工程量清单、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或技术规格书等招标用资料(满足项目业主招标要求);(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变更服务(含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变更预算,如有);(7)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项目开展财政投资评审、资金申请、设计变更服务、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2.3勘察设计周期:2070日历天(含后续服务期),其中:(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地形测量成果、6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2)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6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根据相关主管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修编并提交报批稿。(3)在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航道数学模型、船舶操纵模拟试验、通航能力仿真分析;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0个日历天完成导助航专项设计、雷达站专项设计提交设计送审稿,并在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5)招标人发出通知7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应标段的图纸、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6)设计的后续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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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起止点由防城湾外海至企沙港区赤沙2号泊位港池北端,航道总长度约23.1km。本航道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乘潮保证率90%,并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多年平均潮位下双向通航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2.3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08月31日至2028年08月15日,共10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监理对应的施工内容为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全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监理I标段负责桩号K17+050~K23+000(施工I标段、Ⅱ标段),航道里程长5.9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施工监理Ⅱ标段负责桩号K0+000~K17+050(施工Ⅲ标段、Ⅳ标段),航道里程长17.0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以及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2)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阶段)为36个月,疏浚工程、水下炸礁不设缺陷责任期,其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建设30万吨级进港航道,航道总长度约23.1km。2.2招标范围: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1)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含地勘浅剖);(2)编制航道数学模型报告、船舶操纵模拟试验、通航能力仿真分析报告,以上报告须通过专家审查;(3)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取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编制内容符合现行《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4)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取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编制内容符合现行《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以及助导航专项设计、雷达站专项设计等涉及的全部评审等工作。(5)编制工程量清单、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或技术规格书等招标用资料(满足项目业主招标要求);(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变更服务(含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变更预算,如有);(7)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项目开展财政投资评审、资金申请、设计变更服务、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2.3勘察设计周期:2070日历天(含后续服务期),其中:(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地形测量成果、6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2)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6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根据相关主管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修编并提交报批稿。(3)在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航道数学模型、船舶操纵模拟试验、通航能力仿真分析;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0个日历天完成导助航专项设计、雷达站专项设计提交设计送审稿,并在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5)招标人发出通知7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应标段的图纸、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6)设计的后续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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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起止点由防城湾外海至企沙港区赤沙2号泊位港池北端,航道总长度约23.1km。本航道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乘潮保证率90%,并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多年平均潮位下双向通航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2.3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08月31日至2028年08月15日,共10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监理对应的施工内容为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全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监理I标段负责桩号K17+050~K23+000(施工I标段、Ⅱ标段),航道里程长5.9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施工监理Ⅱ标段负责桩号K0+000~K17+050(施工Ⅲ标段、Ⅳ标段),航道里程长17.05Km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导助航工程以及雷达站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工作。(2)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阶段)为36个月,疏浚工程、水下炸礁不设缺陷责任期,其余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建设30万吨级进港航道,航道总长度约23.1km。2.2招标范围: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1)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含地勘浅剖);(2)编制航道数学模型报告、船舶操纵模拟试验、通航能力仿真分析报告,以上报告须通过专家审查;(3)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取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编制内容符合现行《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4)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取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编制内容符合现行《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以及助导航专项设计、雷达站专项设计等涉及的全部评审等工作。(5)编制工程量清单、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或技术规格书等招标用资料(满足项目业主招标要求);(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变更服务(含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变更预算,如有);(7)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项目开展财政投资评审、资金申请、设计变更服务、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2.3勘察设计周期:2070日历天(含后续服务期),其中:(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地形测量成果、6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2)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6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根据相关主管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修编并提交报批稿。(3)在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并提交报批稿。(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航道数学模型、船舶操纵模拟试验、通航能力仿真分析;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0个日历天完成导助航专项设计、雷达站专项设计提交设计送审稿,并在评审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5)招标人发出通知7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应标段的图纸、对应标段的施工图预算。(6)设计的后续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