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标段监理
2.1项目概况: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园区市政管网工程、园区公共服务设备及配套工程等,同时建设生产车间、创新中心、展示中心、服务中心、动力中心、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配套设施 ; 总建筑面积:31295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9920平方米,最高高度46.8米,单跨最大8.7米,地上最高9层 ; 一栋九层创新中心、两栋保障性租赁住房,车棚及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园区市政管网工程、园区公共服务设备及配套工程)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12月02日至2029年07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可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