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 招标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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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

最近参与项目的采购信息

关于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办公家具及后勤物资代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5-12-01

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做好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工作,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2.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完善市场调研和需求调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等;3.办理交易入场登记,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依法依规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4.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者修改的,负责整理形成的澄清或修改文件;5.负责安排开、评标(评审)时间和场地,接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评审)工作;6.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进行答复,做好质疑及投诉答复工作;7.按规定退还采购项目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8.负责装订完整的采购全过程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移交),同时对采购资料存档,保存期限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并须配合采购人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本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而免除);9.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工作;10.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事宜

关于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办公用品及后勤物资框架代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5-12-01

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做好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工作,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2.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完善市场调研和需求调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等;3.办理交易入场登记,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依法依规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4.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者修改的,负责整理形成的澄清或修改文件;5.负责安排开、评标(评审)时间和场地,接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评审)工作;6.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进行答复,做好质疑及投诉答复工作;7.按规定退还采购项目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8.负责装订完整的采购全过程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移交),同时对采购资料存档,保存期限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并须配合采购人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本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而免除);9.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工作;10.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事宜

关于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中医综合病区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计划一代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5-11-27

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做好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工作,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2.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完善市场调研和需求调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等;3.办理交易入场登记,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依法依规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4.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者修改的,负责整理形成的澄清或修改文件;5.负责安排开、评标(评审)时间和场地,接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评审)工作;6.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进行答复,做好质疑及投诉答复工作;7.按规定退还采购项目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8.负责装订完整的采购全过程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移交),同时对采购资料存档,保存期限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并须配合采购人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本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而免除);9.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工作;10.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事宜

关于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中医综合病区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计划二代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5-11-27

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做好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工作,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2.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完善市场调研和需求调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等;3.办理交易入场登记,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依法依规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4.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者修改的,负责整理形成的澄清或修改文件;5.负责安排开、评标(评审)时间和场地,接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评审)工作;6.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进行答复,做好质疑及投诉答复工作;7.按规定退还采购项目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8.负责装订完整的采购全过程资料并移交给采购人(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移交),同时对采购资料存档,保存期限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并须配合采购人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本义务不因合同履行期满而免除);9.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工作;10.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