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祭祀区土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2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中的祭祀区祭祀区土遗址保护工程,具体包括:祭祀区地下水防护工程、土遗址保护现场试验、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 祭祀区地下水防护工程:在遗迹馆周边开展降水井降水保护,通过降水井降水+智能控制系统将遗迹馆区域地下水稳定在安全区间内,具体包括: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防护、降水井施工、智能控水系统等。 土遗址保护现场试验:在遗迹馆区域通过一系列现场监测和试验,确定地下水的安全控制深度,并对影响地下水波动的核心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完成地下水预警评估。 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在遗迹馆土遗址本体上方,新建一处保护钢构大棚,将土遗址完全覆盖。新建建筑为单层钢结构,总面积约4390平方米,通过提供稳定的物理遮蔽,有效阻隔风雨侵蚀、缓解温湿度波动对遗址本体的直接影响。待遗迹馆顶棚及外围护工程施工完成后对本保护大棚进行拆除。 2.3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搭建时间60日历天;拆除工期30日历天)。各阶段工期如下:(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含技术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相关机构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回复;(2)施工阶段3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由项目业主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施工工作。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 现行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2)施工资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2号 ;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陈列展览达到预开放条件)、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拟对金沙遗址博物馆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建筑面积为38373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49953.11万元 ; 一)改造部分: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其中陈列馆17813平方米、遗迹馆7512平方米、金沙遗址保护中心4476平方米、南门游客中心894平方米、东门票房183平方米、功能性服务用房1412平方米、地下车库4263平方米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一)改造部分: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其中陈列馆17813平方米、遗迹馆7512平方米、金沙遗址保护中心4476平方米、南门游客中心894平方米、东门票房183平方米、功能性服务用房1412平方米、地下车库4263平方米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2号 ;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陈列展览达到预开放条件)、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祭祀区土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2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中的祭祀区祭祀区土遗址保护工程,具体包括:祭祀区地下水防护工程、土遗址保护现场试验、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 祭祀区地下水防护工程:在遗迹馆周边开展降水井降水保护,通过降水井降水+智能控制系统将遗迹馆区域地下水稳定在安全区间内,具体包括: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防护、降水井施工、智能控水系统等。 土遗址保护现场试验:在遗迹馆区域通过一系列现场监测和试验,确定地下水的安全控制深度,并对影响地下水波动的核心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完成地下水预警评估。 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在遗迹馆土遗址本体上方,新建一处保护钢构大棚,将土遗址完全覆盖。新建建筑为单层钢结构,总面积约4390平方米,通过提供稳定的物理遮蔽,有效阻隔风雨侵蚀、缓解温湿度波动对遗址本体的直接影响。待遗迹馆顶棚及外围护工程施工完成后对本保护大棚进行拆除。 2.3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搭建时间60日历天;拆除工期30日历天)。各阶段工期如下:(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含技术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相关机构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回复;(2)施工阶段3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由项目业主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施工工作。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 现行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2)施工资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拟对金沙遗址博物馆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建筑面积为38373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49953.11万元 ; 一)改造部分: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其中陈列馆17813平方米、遗迹馆7512平方米、金沙遗址保护中心4476平方米、南门游客中心894平方米、东门票房183平方米、功能性服务用房1412平方米、地下车库4263平方米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一)改造部分: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其中陈列馆17813平方米、遗迹馆7512平方米、金沙遗址保护中心4476平方米、南门游客中心894平方米、东门票房183平方米、功能性服务用房1412平方米、地下车库4263平方米
最近参与的预告信息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展陈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最近参与招投标信息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祭祀区土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2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中的祭祀区祭祀区土遗址保护工程,具体包括:祭祀区地下水防护工程、土遗址保护现场试验、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 祭祀区地下水防护工程:在遗迹馆周边开展降水井降水保护,通过降水井降水+智能控制系统将遗迹馆区域地下水稳定在安全区间内,具体包括: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防护、降水井施工、智能控水系统等。 土遗址保护现场试验:在遗迹馆区域通过一系列现场监测和试验,确定地下水的安全控制深度,并对影响地下水波动的核心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完成地下水预警评估。 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在遗迹馆土遗址本体上方,新建一处保护钢构大棚,将土遗址完全覆盖。新建建筑为单层钢结构,总面积约4390平方米,通过提供稳定的物理遮蔽,有效阻隔风雨侵蚀、缓解温湿度波动对遗址本体的直接影响。待遗迹馆顶棚及外围护工程施工完成后对本保护大棚进行拆除。 2.3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遗迹馆施工期遗址保护措施工程搭建时间60日历天;拆除工期30日历天)。各阶段工期如下:(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含技术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相关机构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回复;(2)施工阶段3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由项目业主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施工工作。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 现行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2)施工资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2号 ;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陈列展览达到预开放条件)、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拟对金沙遗址博物馆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建筑面积为38373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49953.11万元 ; 一)改造部分: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其中陈列馆17813平方米、遗迹馆7512平方米、金沙遗址保护中心4476平方米、南门游客中心894平方米、东门票房183平方米、功能性服务用房1412平方米、地下车库4263平方米
金沙遗址博物馆申遗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一)改造部分: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其中陈列馆17813平方米、遗迹馆7512平方米、金沙遗址保护中心4476平方米、南门游客中心894平方米、东门票房183平方米、功能性服务用房1412平方米、地下车库426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