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实施工程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含移交使用单位(或交付搬迁村民))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中标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周边的三条配套道路,道路总长约971m,分别为规划11路、规划次干路3、规划2路。规划11路为城市支路,长约518m,标准红线宽度为15m,设置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含一座跨涌桥。规划次干路3为城市次干路,长约113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红线宽约24m,本次设置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规划2路为城市支路,长约340m,规划红线标准宽度为20m,设置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三社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53651补充
项目占地约1269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商住建筑(含3栋住宅塔楼和4层商业公建配套裙楼),总建筑面积1009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276㎡,包含安置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3689㎡,包含地下车库、架空层、电房和梯屋及电梯机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 项目占地约1269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商住建筑(含3栋住宅塔楼和4层商业公建配套裙楼),为三栋地上30层、地下3层商住建筑,总建筑面积1009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276㎡,包含安置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3689㎡,包含地下车库、架空层、电房和梯屋及电梯机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三社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1269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商住建筑(含3栋住宅塔楼和4层商业公建配套裙楼),总建筑面积1009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276㎡,包含安置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3689㎡,包含地下车库、架空层、电房和梯屋及电梯机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三社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1269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商住建筑(含3栋住宅塔楼和4层商业公建配套裙楼),总建筑面积1009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276㎡,包含安置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3689㎡,包含地下车库、架空层、电房和梯屋及电梯机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建筑规划限高120米,本项目拟建建筑规划高度不超10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9330.73m²,总建筑面积约56805m²,拟建两栋地上32层,地下3层的安置房。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9330.73m²,建筑工程为新建2栋安置房(含公建配套),总建筑面积约56805m²。建筑规划限高120米,本项目拟建高度不超100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采用二级导线测量和四等水准测量。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实施工程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含移交使用单位(或交付搬迁村民))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中标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周边的三条配套道路,道路总长约971m,分别为规划11路、规划次干路3、规划2路。规划11路为城市支路,长约518m,标准红线宽度为15m,设置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含一座跨涌桥。规划次干路3为城市次干路,长约113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红线宽约24m,本次设置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规划2路为城市支路,长约340m,规划红线标准宽度为20m,设置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三社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1269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商住建筑(含3栋住宅塔楼和4层商业公建配套裙楼),总建筑面积1009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276㎡,包含安置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3689㎡,包含地下车库、架空层、电房和梯屋及电梯机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三社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12693.5㎡,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商住建筑(含3栋住宅塔楼和4层商业公建配套裙楼),总建筑面积1009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276㎡,包含安置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等,不计容建筑面积33689㎡,包含地下车库、架空层、电房和梯屋及电梯机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建筑规划限高120米,本项目拟建建筑规划高度不超10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9330.73m²,总建筑面积约56805m²,拟建两栋地上32层,地下3层的安置房。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占地约9330.73m²,建筑工程为新建2栋安置房(含公建配套),总建筑面积约56805m²。建筑规划限高120米,本项目拟建高度不超100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采用二级导线测量和四等水准测量。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