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三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三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5)000118 3、委托代理编号: HNFD-CLCG-2025-003 4、采购项目预算:2481827.1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第1标段至第2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3年后期管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依据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探矿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2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90.9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第3标段至第5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3年后期管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依据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探矿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4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72.6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三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三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5)000118 3、委托代理编号: HNFD-CLCG-2025-003 4、采购项目预算:2481827.1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第1标段至第2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3年后期管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依据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探矿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2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90.9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第3标段至第5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3年后期管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依据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探矿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4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72.6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最近参与项目的采购信息
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三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三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5)000118 3、委托代理编号: HNFD-CLCG-2025-003 4、采购项目预算:2481827.1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最近参与招投标信息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第1标段至第2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3年后期管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依据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探矿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2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90.9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第3标段至第5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3年后期管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依据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或矿山)工程或探矿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4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72.6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茶陵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四标段和第五标段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各标段均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保修要求:各标段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修复方案要求执行
茶陵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各标段均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保修要求:各标段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修复方案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