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招标人/业主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津榆支路104号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1号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1号
联系人
杨工
李玉浩
余工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2025年宁河区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1标段施工

发布时间:2026-02-03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8.802公里;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公路横断面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最近参与项目的采购信息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6年区县级公路日常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2-13 预算金额:168万 项目编号:TMZX-FC-2025030

TMZX-FC-2025030项目名称:2026年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8.0万元最高限价:168.0万元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6年乡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2-05 预算金额:165万 项目编号:HJZB-2026-001

准,但不限于本文中的设施数量和内容,还应包括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任务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6年宁河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2-04 预算金额:2156万 项目编号:TJBHGP-2026

NHJT-2026-02-0001项目名称:2026年宁河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156.0万元最高限价:2156.0万元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最近参与的预告信息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6年乡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2-02 预算金额:165万 项目编号:HJZB-2026-001

准,但不限于本文中的设施数量和内容,还应包括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任务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6年区县级公路日常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1-29 预算金额:168万 项目编号:TMZX-FC-2025030

TMZX-FC-2025030项目名称:2026年区县级公路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8.0万元最高限价:168.0万元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6年宁河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1-29 预算金额:2156万 项目编号:TJBHGP-2026

NHJT-2026-02-0001项目名称:2026年宁河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156.0万元最高限价:2156.0万元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