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服务业和商务局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126.55平方米,拆除原屠宰场建筑面积593.44平方米。具体规模和内容如下:(一)生产车间工程:改扩建一层屠宰车间,建筑面1374.1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780.71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面积593.44m²。(二)辅助用房工程:新建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78.92平方米,其中洗消中心建筑面积120.49平方米,洗消通道建筑面积58.43平方米。(三)室外配套工程:新建消防水池和水泵房166.92立方米,停车场332.14平方米,道路硬化429.37平方米,绿化面积1697.3平方米,围墙296.9米,大门3个,并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本项目概算价:1337.78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3135001001,标段(包)名称: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126.55平方米,拆除原屠宰场建筑面积593.44平方米。具体规模和内容如下:(一)生产车间工程:改扩建一层屠宰车间,建筑面1374.1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780.71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面积593.44m²。(二)辅助用房工程:新建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78.92平方米,其中洗消中心建筑面积120.49平方米,洗消通道建筑面积58.43平方米。(三)室外配套工程:新建消防水池和水泵房166.92立方米,停车场332.14平方米,道路硬化429.37平方米,绿化面积1697.3平方米,围墙296.9米,大门3个,并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本项目概算价:1337.78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3135001001,标段(包)名称: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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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126.55平方米,拆除原屠宰场建筑面积593.44平方米。具体规模和内容如下:(一)生产车间工程:改扩建一层屠宰车间,建筑面1374.1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780.71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面积593.44m²。(二)辅助用房工程:新建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78.92平方米,其中洗消中心建筑面积120.49平方米,洗消通道建筑面积58.43平方米。(三)室外配套工程:新建消防水池和水泵房166.92立方米,停车场332.14平方米,道路硬化429.37平方米,绿化面积1697.3平方米,围墙296.9米,大门3个,并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本项目概算价:1337.78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3135001001,标段(包)名称: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