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 招标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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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三医院专变10KV增容工程包
1、项目名称:株洲市三医院专变10KV增容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27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9804-20240919-159 4、采购项目预算:1,542,2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1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95%;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名称:包1最高限价(元):1,542,200标的名称:其他电力系统安装简要技术要求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新建1栋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大楼,地上建筑9层,地下2层,包括基础、抗浮锚杆、地上及地下建筑、装饰、电气、消防、暖通、道路、给排水、绿化、地下停车场、锅炉房、二次供水设备、弱电智能化、电梯工程、手术室、ICU、医疗气体、医疗设备防护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停车位共100个,含30个充电桩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4个 ; 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取得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前1095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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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新建1栋精神疾病门急诊综合大楼,地上建筑9层,地下2层,包括基础、抗浮锚杆、地上及地下建筑、装饰、电气、消防、暖通、道路、给排水、绿化、地下停车场、锅炉房、二次供水设备、弱电智能化、电梯工程、手术室、ICU、医疗气体、医疗设备防护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停车位共100个,含30个充电桩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4个 ; 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取得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前1095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