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6年度购售电服务项目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300万元(该费用为招标人实际缴纳的电费,本次招标报价为市场化成交电价
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车用轮胎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交车车用轮胎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
盐城市公交客车通用配件项目三标段重新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10.8万元。其中一标段车用尿素标的额约9万元,三标段车用防冻液标的额约119万元,四标段车用机油标的额约68.4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盐城市学海路与尚义路交叉口西)。 2.4工期:2年。服务期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730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有国家强制规定的按国家强制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品牌厂家授权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许可证、经销授权书、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本地区本招标单位的单项授权书,或进货商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需具有唯一性,不允许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份授权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所投标段配件类似的公共交通车辆(含道路旅客运输类)配件采购项目),投标时须提供1份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设备品质要求 (1)供应的公交车辆货物必须是原厂品牌正品,具体
盐城市公交客车通用配件项目四标段重新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10.8万元。其中一标段车用尿素标的额约9万元,三标段车用防冻液标的额约119万元,四标段车用机油标的额约68.4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盐城市学海路与尚义路交叉口西)。 2.4工期:2年。服务期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730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有国家强制规定的按国家强制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品牌厂家授权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许可证、经销授权书、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本地区本招标单位的单项授权书,或进货商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需具有唯一性,不允许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份授权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所投标段配件类似的公共交通车辆(含道路旅客运输类)配件采购项目),投标时须提供1份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设备品质要求 (1)供应的公交车辆货物必须是原厂品牌正品,具体
盐城市公交客车通用配件项目一标段重新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10.8万元。其中一标段车用尿素标的额约9万元,三标段车用防冻液标的额约119万元,四标段车用机油标的额约68.4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盐城市学海路与尚义路交叉口西)。 2.4工期:2年。服务期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730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有国家强制规定的按国家强制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品牌厂家授权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许可证、经销授权书、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本地区本招标单位的单项授权书,或进货商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需具有唯一性,不允许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份授权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所投标段配件类似的公共交通车辆(含道路旅客运输类)配件采购项目),投标时须提供1份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设备品质要求 (1)供应的公交车辆货物必须是原厂品牌正品,具体
盐城市公交客车通用配件项目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10.8万元。其中一标段车用尿素标的额约9万元,二标段车用蓄电池标的额约71.6万元,三标段车用防冻液标的额约119万元,四标段车用机油标的额约68.4万元,五标段车用玻璃标的额约42.8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盐城市学海路与尚义路交叉口西)。 2.4工期:2年。服务期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730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 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有国家强制规定的按国家强制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品牌厂家授权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许可证、经销授权书、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本地区本招标单位的单项授权书,或进货商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需具有唯一性,不允许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份授权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所投标段配件类似的公共交通车辆(含道路旅客运输类)配件采购项目),投标时须提供1份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设备品质要求 (1)供应的公交车辆货物必须是原厂品牌正品,具体
盐城市公交客车车辆制动泵阀及底盘配件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公交客车车辆制动泵阀及底盘主要部件(车辆制动泵阀、离合器、底盘主要零部件)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及相关伴随服务
盐城市公交客车车用电器及车身附件配件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公交客车车用电器及车身
盐城市公交客车空气悬架与盘式制动配件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公交客车空气悬架与盘式制动主要部件(空气悬架、盘式制动主要零部件)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及相关伴随服务
盐城市公交客车动力驱动系统配件项目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公交客车动力驱动系统主要部件(传统发动机、混电系统、纯电系统主要零部件)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车用轮胎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交车车用轮胎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