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运营管理楼和治安管理用房施工重招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运营管理楼和治安管理用房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西侧、来熏路以南、松兰大道以西的地块内,在大目湾站用地范围内的西北侧,由运营管理楼和治安管理用房两栋楼组成,运营管理楼5层,治安管理用房4层,总建筑面积暂定7638m²,建筑高度24.5m。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2.3计划工期:306日历天。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运营管理楼和治安管理用房土建、装修、机电安装、FAS、BAS、门禁等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919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线路起自4号线轨道交通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贤庠、大徐、人民广场,终点站为大目湾站,预留延伸至石浦接轨条件,线路总长61.45公里,设站10座,全线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路基段长度0.91千米;隧道段28.32千米,其中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0.87千米。2.3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主墩尖艏部位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 ; 线路起自4号线轨道交通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贤庠、大徐、人民广场,终点站为大目湾站,预留延伸至石浦接轨条件,线路总长61.45公里,设站10座,全线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