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业主
最近参与项目的招标信息
大家财险深圳总部大厦自用区域精装修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相关证照办理、完成精装修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供应、拆除改造、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成品保护、验收、检测、保洁、保修工作等及施工资料编制。具体
大家财险深圳总部大厦窗帘供货与安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电动窗帘、普通窗帘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以及维保服务等工作。承包范围还包含为了安装窗帘所产生的脚手架搭设、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措施内容。具体
宁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种植、养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BX1标段2标段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域范围内其它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自动化调度系统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工程材料(包括周转性材料)、物料、设备、机具、服务设施等,包括业主免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等,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包括因此而产生的施救费用、清除残骸费用及其他费用项目。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因发生与保险工程(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直接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致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而支付的法律费用。(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第一部分从业人员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人身伤亡,或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三部分救援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导致第三者发生意外事故,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四部分调查勘验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员进行伤残等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调查勘验费用”),包括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五部分法律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4标段划分及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均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具体划分如下:№.BX1标段包含范围:K0+000~K58+900航道主线工程、马道枢纽工程、企石枢纽工程及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房建工程、迁改工程及水利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范围说明(主要对应施工标段为№.HD1、№.HD2、№.SN3、№.HD4、№.SN5、№.HD6、№.HD7、№.QL1、№.QL2等等,及其桩号范围内对应的工程。),保险金额暂定为2075428.30万元;№.BX2标段包含范围:K58+900~K134+223航道主线工程、青年枢纽工程及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房建工程、迁改工程及水利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范围说明(主要对应施工标段为№.HD8、№.HD9、№.HD10、№.HD11、№.SN12、№.HD13、№.HD14、№.HD15、№.QL3、№.QL4、№.QL5、№.QL6、№.QL7、№.QL8、№.QL9、№.QL10、№.QL11等等,及其桩号范围内对应的工程。),保险金额暂定为2191935.58万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2个标段同时参与;并且,若投标人参与某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投标,则同时也必须参与另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的投标。2.5服务期限:(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建筑安装期:自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保险正式保单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若到期后工程未全部完工,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365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超过365天,本保险合同顺延,保险人按原费率的80%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2.保证期:自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结束之次日00:00起24个月满之日24:00止。(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以投保标段的施工工期为准。2.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并取得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之日结束。如原定保险期限届满时工程尚未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期限进行顺延,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
最近参与项目的中标信息
宁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种植、养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BX1标段2标段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域范围内其它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自动化调度系统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工程材料(包括周转性材料)、物料、设备、机具、服务设施等,包括业主免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等,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包括因此而产生的施救费用、清除残骸费用及其他费用项目。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因发生与保险工程(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直接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致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而支付的法律费用。(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第一部分从业人员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人身伤亡,或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三部分救援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导致第三者发生意外事故,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四部分调查勘验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员进行伤残等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调查勘验费用”),包括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五部分法律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4标段划分及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均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具体划分如下:№.BX1标段包含范围:K0+000~K58+900航道主线工程、马道枢纽工程、企石枢纽工程及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房建工程、迁改工程及水利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范围说明(主要对应施工标段为№.HD1、№.HD2、№.SN3、№.HD4、№.SN5、№.HD6、№.HD7、№.QL1、№.QL2等等,及其桩号范围内对应的工程。),保险金额暂定为2075428.30万元;№.BX2标段包含范围:K58+900~K134+223航道主线工程、青年枢纽工程及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房建工程、迁改工程及水利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范围说明(主要对应施工标段为№.HD8、№.HD9、№.HD10、№.HD11、№.SN12、№.HD13、№.HD14、№.HD15、№.QL3、№.QL4、№.QL5、№.QL6、№.QL7、№.QL8、№.QL9、№.QL10、№.QL11等等,及其桩号范围内对应的工程。),保险金额暂定为2191935.58万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2个标段同时参与;并且,若投标人参与某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投标,则同时也必须参与另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的投标。2.5服务期限:(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建筑安装期:自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保险正式保单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若到期后工程未全部完工,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365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超过365天,本保险合同顺延,保险人按原费率的80%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2.保证期:自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结束之次日00:00起24个月满之日24:00止。(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以投保标段的施工工期为准。2.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并取得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之日结束。如原定保险期限届满时工程尚未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期限进行顺延,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
最近参与项目的采购信息
年度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JSZC-320900-HTBX-G2024-0017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575.603600万元;采购包2:1560.994500万元;采购包3:1123.401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
最近参与的预告信息
宁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种植、养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最近参与招投标信息
大家财险深圳总部大厦自用区域精装修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相关证照办理、完成精装修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供应、拆除改造、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成品保护、验收、检测、保洁、保修工作等及施工资料编制。具体
宁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种植、养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BX1标段2标段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域范围内其它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自动化调度系统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工程材料(包括周转性材料)、物料、设备、机具、服务设施等,包括业主免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等,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包括因此而产生的施救费用、清除残骸费用及其他费用项目。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因发生与保险工程(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直接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致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而支付的法律费用。(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第一部分从业人员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人身伤亡,或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三部分救援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导致第三者发生意外事故,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四部分调查勘验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员进行伤残等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调查勘验费用”),包括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五部分法律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4标段划分及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均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具体划分如下:№.BX1标段包含范围:K0+000~K58+900航道主线工程、马道枢纽工程、企石枢纽工程及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房建工程、迁改工程及水利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范围说明(主要对应施工标段为№.HD1、№.HD2、№.SN3、№.HD4、№.SN5、№.HD6、№.HD7、№.QL1、№.QL2等等,及其桩号范围内对应的工程。),保险金额暂定为2075428.30万元;№.BX2标段包含范围:K58+900~K134+223航道主线工程、青年枢纽工程及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房建工程、迁改工程及水利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范围说明(主要对应施工标段为№.HD8、№.HD9、№.HD10、№.HD11、№.SN12、№.HD13、№.HD14、№.HD15、№.QL3、№.QL4、№.QL5、№.QL6、№.QL7、№.QL8、№.QL9、№.QL10、№.QL11等等,及其桩号范围内对应的工程。),保险金额暂定为2191935.58万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2个标段同时参与;并且,若投标人参与某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投标,则同时也必须参与另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的投标。2.5服务期限:(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建筑安装期:自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保险正式保单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若到期后工程未全部完工,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365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超过365天,本保险合同顺延,保险人按原费率的80%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2.保证期:自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结束之次日00:00起24个月满之日24:00止。(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以投保标段的施工工期为准。2.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并取得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之日结束。如原定保险期限届满时工程尚未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期限进行顺延,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